规章制度

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2015-06-19 15:23  

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
1、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,掌握实验目的、原理、步骤、要求等,写出预习报告,方可进行实验。

2、实验课实行考勤。凡无故不上实验课者,以旷课论处。对实验课迟到的学生,要给予批评教育,并记入平时成绩的考核。

3、做实验要严肃认真,仔细观察,积极分析思考,如实记录实验数据。实验数据须经教师审查签字通过。实验失败或结果误差太大,一定要重做。

4、上课时,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。要保持安静,遵守纪律,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

5、实验中,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。要爱护仪器设备,遵守操作规程。实验准备就绪,经教师检查许可后进行实验。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,凡违反纪律或操作规程,损坏设备者,要填写损坏报告单,根据情节轻重、态度好坏进行教育、处分和赔偿。

6、实验时要节约水、电、气、药品、材料。

7、实验结束后,清理好仪器设备、工具和周围环境,在实验卡上登记并经教师检查、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8、学生要根据要求独立、认真地写好实验报告,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。

9、学生所缺实验或实验不及格必须在课程考试前,按指定时间补做或重做,否则按不及格处理,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,该门课程按零分计。补做或重做实验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。

10、学生除严格遵守上述规则外,还必须严格遵守各实验室有关规章和条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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